欢迎访问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--学院办公室
| 学院办公室
学院办公室
主页 > 规章制度 >

行政干部会议制度

作者:主编 时间:2020-05-30 来源:未知

行政干部会议制度

 

一、行政干部会议,指由董事长、书记、院长,或受委托的代理人召集,学院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出席的事务性会议;根据会议需要,可确定列席人员。

二、学校行政干部会议分为周例会和月例会。周例会在每周六下午召开,月例会在每月底召开。

三、行政干部会议的主要内容为:

1.传达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;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重要指示。

2.传达通报、贯彻落实董事会、院长办公会决定的有关事项。部署全校性的工作。

3.听取部门负责人对阶段性工作、大型活动的进展情况汇报及意见和建议。

4.对牵涉多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。

5.听取各处室、各部门负责人的述职。

6.周例会主要对本周工作进行小结,对下周工作进行布置,或对重要工作进行协调;月例会主要对本月工作进行小结,对下月工作进行布置。

四、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。

五、会议纪律要求

1.行政干部会议决定和布置的工作事项,各行政干部、各部门要认真落实。办公室负责对会议布置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。

2.与会者必须按时到会,不准迟到、早退、旷会。确有急事需提前一小时向会议主管领导请假。市场部3-9月期间,学校会议可以由内务主管代会,但月度会议必须到会。

3.每次会议由会议主持人安排人员记录考勤,会议结束后将考勤记录表交会议主管部门存档,作为对员工进行考核的依据之一。

4.会议期间,一律将手机关机或者调到静音。不准讲小话,不准搞小动作,不准接听手机,不准会客,不准随意走动,不准随便发言。

5.保守会议秘密,不该外传的不外传,不到时间传的不提前传。遵守集体决定,有不同意见会上发表,一旦形成决议,坚决贯彻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