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按照教育部职成司《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(以下简称质量年报)编制、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为做好学校职业教育质量年报编制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填报原则
(一)提高认识,严把质量关。
(二)认真组织,严把内容关。
(三)落实到人,严把规范关。
二、填报单位及任务分工
质量年报编制涉及部门包括综合办、院办、高招办、学工处、就业与校企合作处、教务处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后勤处、继续教育学院、团委、各系部等部门,质量年报编制分工及要求详见附件1。
各部门根据学校年报参考框架(附件2)撰写本部门报告。
三、填报要求
(一)数据采集说明
1. 除特别说明外,数据统计的时间段为: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。
2. 重要提示:质量年报数据要求与2022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一致。填报指标及相关说明详见高等职业教育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(附件3)。
(二)报告编制说明
1. 质量年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发展概述、学生发展、教学改革、国际合作、政策保障、服务贡献、特色创新、挑战与展望等八个部分。
2. 质量年报内容充实、紧扣主题、可读性强,通过数据分析、具体举措、经验成效、典型案例等进行内容描述,格式上应做到文字、图片、表格相结合。
四、上报要求
(一)各部门、系部的年报报送截止时间:12月8日。
(二)材料要求:
1. 每个案例字数300-400字、图片1-2张,图片为JPEG格式,像素不小于1600×1200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。所报送图片重点以学生为主体,突出学生在校体验,以学生实训实验实习、科研、社会服务、社团活动等为主要场景,体现学生成长成才历程。也可以报送展示学校办学成就及办学特色方面的图片。案例格式规范详见附件4。
2. 案例需高度凝练,重在描述改革、创新的具体做法和成效。
(三)材料均以Word或Excel版本报送,文件名以“部门+年报(2023)材料”的格式命名。
材料上报联系人:莫永东
附件1:质量年报(2023)编制分工及要求
附件2:学校年报(2023)参考框架
附件3:高等职业教育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
附件4:案例格式规范
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
2022年1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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